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金融”模式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陇政办发〔2023〕69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市属有关企业:
《“财政+金融”模式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10 月 1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财政+金融”模式
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协同运用财政政策和金融工具支持全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财政+金融”模 式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3〕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构建“财政+金融”模式的重大决策部署, 深入推进“ 三城五地”建设,积极实施“十大行动”,强化财政 政策资源集成,用足用活金融工具,不断创新丰富陇南“财政+ 金融”模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精准施策、统筹兼顾、逐步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撬动金融资 源和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大现有财政资金资源资产盘活整合力度,强化与金融工具的统筹运用,坚持支农支小与扶优 扶强并重、普惠性与结构性并举,实现财政资源与担保增信、应急纾困、股权投资等金融工具的协同联动,更好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强化财政政策支持。加强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定期评估财政政策和资金使用效益,动态调整优化财政政策,逐步加大跨领域、跨部门政策协同和资金统筹力度,集中资金资源支持优势产业发展,坚持“大干大支持、多干多支持、不干不支持”, 选择部分专项资金领域试行竞争性分配,支持优势产业发展,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建立覆盖更广、惠及更多的财政贴息政策体系,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
(二)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支持产业发展的财政涉企补助、 奖励等资金,在使用方向不变的前提下,创新产业发展运作方式,重点关注山地特色农业、入规上限企业、文旅康养产业链奖补贴息资金,强化与银行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等金融工具的协同联动,支持我市特色产业链做强做优,通过市属金融类企业放大资金效应,有效撬动社会资本等全面跟进,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
(三)盘活用好资源资产。对行政事业类闲置资产、国有资 源类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具有较大开发 利用价值的资产,注入市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市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具有投资价值的资产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注入市属国有企业和发展前景好的企业或政府推动的重点项目,吸引投资者和开发商参与,实现国有资源资产有效开发利用。
(四)构建平台管理架构。依托市属金融企业,构建以政府部门为引导,坚持市场化运作,灵活配置资金资源,统筹运用金融工具,发挥在培育保荐、担保增信、应急纾困、供应链融资等领域的专业优势和协同效应。依托市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盘活整合资源资产,提高闲置资源资产利用效率;规范国有产权管理、股权转让等操作环节,创新制度措施、强化投资监管、严控项目风险,确保股权投资落地见效。强化平台资本运作、投后管理,提升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运营水平。加强专业技能培 训,加大人才招引力度,打造政策精、业务强、善运作的高水平专业人才队伍。
(五)强化运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统筹有力、规范运行、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市财政局履行市属国有金融企业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资金配置、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考评,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理、规范、高效。市政府金融办履行相关管理服务职责,做好金融协调服务工作。市政府国资委履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国有企业依法行使股东职责,加强规范公司治理、扩大效益,确保国有资本安全。
三、重点任务
对照省级 “财政+金融”工具包, 以 “财政+担保”“财政+ 应急周转金”“财政+股权投资”“财政+基金”等方式,不断丰富 “财政+金融”相关政策服务体系,发挥市政府 “政金企”对接平台,全力满足重点项目融资需求,运用财政引导资金通过奖补、贴息等方式对市委市政府确定重点产业发展项目进行扶持,撬动金融资金合力扶助企业发展。运用政府性担保降费让利补助,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立足支农支小进一步扩大规模并降费让利,推动财政资金、国有资源资产发挥二次放大作用,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投融资服务。
(一)财政+担保。健全完善多渠道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持续补充、代偿补偿和风险分担机制,维护好担保机构主体信用评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普惠金融覆盖面。
——探索设立担保风险补偿基金。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履行担保责任发生的代偿,按照其代偿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偿,减轻担保机构代偿压力。
——健全完善多层级担保体系。创新市级政府性担保机构与各县区担保公司开展 “联保” 的多层级担保体系,逐步推进市、县两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整合;积极对接省级再担保机构,争取将我市 10 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纳入省级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业务范畴,争取中央省级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有效增强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
——探索建立银担 “ 总对总”模式。进一步深化银担合作,充分发挥“ 引领、规范、增信、分险”的作用,支持担保机构协同银行机构依规创新担保专属产品,推广 “ 总对总”银担模式, 持续优化担保金融产品和业务供给,扩大融资规模,推动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扩面、增量、提质、降费。
(二)财政+应急周转金。依托市级债务风险化解应急保障 机制,按照政府引导、财政支持、金融机构共同出资的方式设立应急周转金。修订《陇南市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完善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金运行机制。
——扩大应急周转金投入规模。进一步扩大陇南市应急周转金服务范围和受惠企业覆盖面,增强应急周转金服务保障能力,提高服务的快捷性、便利性和灵活性。
——拓展应急周转金使用范围。创新业务产品,积极对接市 场主体“短期应急”的潜在需求,化解流动性风险。加强与产业 链链主企业合作,为上下游企业提供应急周转金服务,维护产业链、资金链安全。
——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创新应急周转金与银行业金融机 构业务合作方式,市属金融企业与合作银行机构按 1:4 配资设立市级应急周转金,拓展合作范围,扩大服务覆盖面,分类分段降低收费标准,对出现短期流动性困难的企业及时予以支持。
(三)财政+股权投资。统筹配置综合服务平台财政出资和已整合的资源资产,聚焦各市属国有企业和发展前景好、上市预 期强的重点企业和领域,以及强链补链延链领域的骨干企业,全市重点招商引资企业等,以资源资产或资金入股的方式,盘活用好现有资源资产,提高资源资产利用效率,使资源资产效益最大化,不断壮大市属国有企业实力,增强平台融资功能,更好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建立全市项目投资储备库。动态更新择优选择投资标的,及时给予股权投资支持,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提高再融资能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规模发展。重点扶持已开展的龙沟煤矿升级改造项目、风力和光伏发电项目、新能源充电桩等项目。
——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根据省市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相 关文件精神,针对清理出市级没有产权手续的资产,在划转资产 资料不完整、证照不齐的情况下,由资产单位申请,纳入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范围,予以办理。
——增强闲置资产再开发能力。统筹盘活存量和改扩建结合 的项目资产,有序盘活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探索用于改扩建为市县新参加工作人员员工公寓租赁、医康养老院、居民集中区小吃市场、超市等项目。
(四)财政+投资基金。紧盯整合后的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投向领域,以花椒产业投资基金为突破口,在特色农业产业链上谋 划申报乡村振兴子基金,逐步争取设立油橄榄、苹果、中药材等子基金,以合作设立子基金等方式,积极对接国家级基金、省级产业基金、行业头部企业来陇投资、在陇落户。通过政府投资基金投资支持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引领产业加快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建立 “财政+ 金融”工作专班,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从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构建 “财政+金融”模式的重要性和 迫切性,积极主动作为,配合做好财政资金整合等相关工作,推动 “财政+金融”模式早启动、早落地、早见效。
(二)靠实工作责任。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提高 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靠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调,认真抓好落实,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资金配置、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考评,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理、规范、高效。
(三)防范风险隐患。统筹发展与安全,建立健全风险防范 处置机制,积极稳妥处置 “财政+金融”模式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隐患,加强综合研判和风险防范,强化事前尽调、事中监测、事后处置等监管措施,避免金融风险向财政转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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