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电商发展大势 创新推动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
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持之以恒扬优势、强基础、补短板、推动陇南电商在新阶段实现新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电商发展大局,强服务、保发展、促规范,朝着全国网络与服务示范区的目标持续发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坚持顺应数字经济发展大势,突出服务与监管并重,全力绘制电商发展“一张蓝图”。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陇南市推进电子商务实现集中突破的意见》《陇南市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陇南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将“加快发展电商物流产业和通道经济”纳入《陇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形成了完善的政策保障体系。
二是坚持不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突出监管与服务相融合,全力激活电商发展“一池活水”。在电商行业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和“一网通办”便民措施,助推了电商市场主体快速发展。截至目前,全市从事电商经营的市场主体达1.4万户(其中陇南电商平台1046家、天猫平台29户、抖音平台195户、1688平台330户、拼多多平台379户、快手平台393户、淘宝平台5546户、微商平台6325户、其他平台241户),其中跨境电商企业17家;电商年销售额在60亿元以上。
三是坚持立足陇南自然禀赋,突出监管与服务共促,全力打开电商发展“一扇窗口”。集中打造了“武都橄榄油”“康县黑木耳”“中寨纹党”“礼县苹果”等一批享誉省内外的“甘味”区域公用品牌和“陇小南”“山哥水妹”“远亮果蔬”等一批电商知名品牌。2020年以来,全市新增注册商标7390件、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件、集体商标2件;截至目前,全市有效商标注册量达14560件(全省第二),其中涉农商标4700余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8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5件(全省第一)、集体商标8件;有65家企业商标入选“甘味”农产品品牌目录。指导陇南市电商平台和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制定出台《陇南电子商务平台运营服务规范》《陇南电子商务平台同城配送服务规范》等标准11个,有效推动了陇南电子商务标准化进程。
四是坚持打通“绿色通道”,突出服务与监管同向,全力刷新电商发展“一张名片”。依托互联网广告监测云平台,监测食品、药品、药食同源产品等方面的广告18110条次,督促陇南电商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14条;处理12315平台受理的网络销售投诉举报828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1万元。建立和推行“容错”机制,对178户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电商经营者实行“首违不罚”,对31户经营者按照从轻、减轻的相关规定做出了相应处罚,助推了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陇南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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