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陇政办发〔2024〕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陇南市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陇南市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立法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等方面的服务引领作用,深入推进法治陇南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甘肃省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陇南市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市委部署要求,聚焦全市“三城五地”“四抓四提”重点工作,紧抓全市实施“十四五”发展规划和高质量发展主线,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紧贴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按照立法权限和立法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挥政府规章对补充和完善国家法律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立法任务和进度安排
陇南市政府2024年立法项目共1件,为《陇南市区湿地公园保护办法》。该项立法由武都区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立法草案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论证、送审等工作;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立法工作自市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下发后正式启动,4月底前完成立法调研工作,5月底前完成征求意见工作,6月底前完成向市司法局报送审查稿,经市司法局完成合法性审核后,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执行立法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凡立法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立法涉及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分歧意见,应当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党组请示报告,并认真落实相关指示要求,确保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落地落实,保证立法工作始终在党的正确领导下运行。
(二)坚持广泛听取意见,最大限度集中民意。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立法为民理念,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通过网络、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和专家顾问作用,真正在立法全过程中汇聚民意、吸纳民智、凝聚共识。
(三)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甘肃省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要求,依法履行程序,规范工作流程。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了解情况,切实通过立法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突出地方特色,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加强工作组织协调,确保计划有序推进。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武都区政府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责任,成立起草班子,保障工作经费,提高起草质量,如期或提前完成任务;其他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加强协同配合,确保任务有序推进。
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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