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启动防汛抗洪Ⅳ级应急响应
陇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启动防汛抗洪Ⅳ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7月16日00时至17日00时,我市部分地方大到暴雨,康县、文县局地大暴雨,预计17日凌晨到上午,我市东南部局地大暴雨,陇南市气象台7月16日17时19分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由于强降雨落区与前期强降雨落区重叠,致灾风险极高,且降雨仍在持续,为了做好强降水防范应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提级防范的要求,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7月17日01时启动市级防汛抗洪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区按照各自实际启动相应防汛抗洪应急响应。各县区防汛指挥部、市县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做好防大洪、抗大灾、抢大险的准备,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一是各级防汛责任人要认真履行防汛责任,山洪灾害防御四级包抓责任人要下沉一线,组织开展预警预报、风险排查、转移避险等各项工作。二是水务、应急、住建、文广旅、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加强防洪工程、内涝易发区和涉水生产经营及在建工程、尾矿库、地下矿山、涉沟涉河景区的调度和预警防范,做好巡查、值守、人员撤离、抢险处置等各项工作。三是各级党政组织和相关部门要落实预警信息叫醒叫应和小流域信息共享机制,发生强降雨,第一时间向下游通报雨情、汛情、灾情情况,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四是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和县区、乡镇、村社要加强地质灾害、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做好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险工作,出现险情灾情要坚决果断撤离受威胁群众,做到应转早转、应转尽转,注意做好转移避险过程中的人员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是各县区、应急部门和救援队伍要切实做好防汛应急备勤,落实好抗大洪、抢大险的人力和物资保障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陇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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