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来源:陇南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日期: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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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最高额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省驻陇南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和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决定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普通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提升至60万元,乡镇基层干部职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升至65万元。
二、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普通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20%。
三、实际贷款额度核定标准按我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陇房公发〔2022〕56号)执行。
四、本次调整未涉及的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自2024年4月3日起施行。
陇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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