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民兵组织的公告
广大退役军人、适龄公民: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我们的军队是人民军队,我们的国防是全民国防。为加强新时代民兵组织建设,提升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民兵工作条例》等法律规定,现倡议全市广大退役军人和适龄公民积极报名参加民兵组织,欢迎加入光荣的民兵队伍,履行国防义务。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参加民兵组织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条件。民兵主要从18周岁至45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中挑选。根据需要,可以吸收18周岁至35周岁女性公民、45周岁以上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特别优秀的干部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备参加军事训练的身体素质。
(四)优先条件。共产党员、退役军人、具有军民通用专业及其他专业技术特长人员(持有相关资格认证证书)、军民融合单位工作人员,经过军事训练、具有专业技术特长、户籍在本地且在本地工作生活的人员,优先编入基干民兵队伍。
二、主要任务
(一)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执行战备勤务,参加防卫作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三)为现役部队补充兵员。
(四)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参加抢险救灾。
三、有关待遇
(一)免费参加体检。参照兵员征集体检标准,每年为新入队基干民兵和参加训练的基干民兵免费体检一次,主要组织身高、体重、血压、血常规等项目体检。
(二)发放训练补助。参加军事训练、战备执勤、抢险救灾、学生军训、比武竞赛、集结点验或有关勤务活动的基干民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参勤补助,并提供免费食宿等保障。对具有专业技术特长或军事训练成绩优秀人员可聘为民兵教练员,训练期间发放教练员任职补助。
(三)享受优待政策。基干民兵在参训演习或执行任务时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此期间发生伤亡的,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甘肃省民兵优待优惠和权益保障办法(试行)》(甘政发〔2024〕13号)享受评残、抚恤等优待政策。
(四)体验部队生活。每年组织基干民兵参加集中点验、入队宣誓、军事训练,增强加入民兵组织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根据年度军事训练计划,每年组织一次为期12天的民兵封闭式基地化轮训,采取军事化管理、连队化生活方式,集中组织军事训练、实弹射击、拉动演练等课目训练,期间统一配发21式作训服。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人员可携带个人身份证、退役证、专业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到陇南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或各县(区)人武部军事科现场咨询报名。望广大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加民兵组织,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民兵!
联 系 人:李军利
联系方式:0939-8616016
19993985200
中国人民解放军
甘肃省陇南军分区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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