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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春季促消费活动公告

来源:陇南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日期:2024-03-22 查看:876次

为挖掘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决定举办陇南市春季促消费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3月22日—补完为止

二、组织实施

主办:陇南市人民政府 武都区人民政府

承办:陇南市商务局 武都区商务局

三、资金来源

市区两级政府共120万元。

四、参与企业

市内重点石油、汽车、家电及电子产品销售企业。

五、活动内容

(一)购车赠加油卡

1.购买新车。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重点汽车销售企业选购非营运性家庭乘用车,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下,燃油车一次性补贴2000元加油卡,纯电动汽车一次性补贴2000元购物卡;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上,燃油车一次性补贴3000元加油卡,纯电动汽车一次性补贴3000元购物卡。加油卡按2%的折扣优惠。

2.以旧换新。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在陇南市注册登记的家庭乘用车,并且在参加活动的重点汽车销售企业购买非营运性新车,除享受购新车补贴外,可叠加享受汽车厂商以旧换新置换补贴。

(二)家电及电子产品消费补贴

1.家电及电子产品购新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重点家电及电子产品销售企业消费满1000元,补贴100元,企业补贴100元;消费满2000元,补贴200元,企业补贴200元;消费满3000元,补贴300元,企业补贴300元;消费满5000元,补贴500元,企业补贴500元;消费满7000元,补贴700元,企业补贴700元。

2.家电及电子产品以旧换新。除享受以上相应补贴外,可叠加享受旧家电置换补贴或电子产品置换补贴(置换补贴由参加活动企业依据旧家电、电子产品估价进行补贴)。

六、补贴流程

(一)购车赠加油卡

1.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重点汽车销售企业选购新车,由销售企业向消费者开具机动车销售发票,在政务服务大厅车辆购置税办理窗口缴纳车辆购置税,新能源车申请免税证明;

2.消费者持机动车销售发票原件、车辆购置税发票(免税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加油站申领补贴,石油销售企业工作人员对消费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现场为申领人发放相应补贴标准的加油卡或购物卡,并在现场做好《陇南市春季促消费活动加油卡、购物卡发放台账》登记,申领人在台账上签字确认;

3.活动期间,同一车辆只能开具一次发票,一辆车的购车手续仅可申领一次相应补贴。补贴申报资料均以购车发票开票日期为准,购车发票日期需在促消费活动开展期限内。

(二)家电及电子产品补贴

1.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重点家电及电子产品销售企业购买家电或电子产品,达到补贴标准,即享受相应补贴,一名客户只能享受一次;

2.参与活动的企业提供客户购买产品清单、购买凭证、享受优惠凭证、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分别报市区商务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拨付补贴资金。

陇南市商务局联系人:

胡斌斌   13993969879

武都区商务局联系人:

魏志方   18198044354

中石油陇南销售公司联系人:

初震宇 15293969099

附表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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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陇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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